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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把车子开上五环 我把飞机停在固安映象快讯记者 邱延波 文/图郑州楼盘一女子在申请公租房时无法通过,调查发现,名下有房,是郑州交警四大队一民警的配偶。这名女子说,早在14年前,对方瞒着她,用她的身份,假冒夫妻,购买了单位的房改房。
投诉:被交警假冒妻子身份购房,致无法申请公租房
6月17日,郑州市民刘景兰向映象投诉称,她被郑州市交警四大队民警王建设冒用夫妻身份购房,致使其名下有房,无法申请公租房。
刘景兰在投诉材料中写道:“郑州交警四大队原队长王建设2001年盗用我的身份在他的单位购买了一套房改房。当时,他的妻子已在她的单位购买了一套房改房,王再买已超面积。我和王的妻子曾是同事,来往比较密切,而我又和他们年龄相当且单身无房产。当时,王的妻子和我说,想用我的名子买房,我不同意。王的妻子也表示说不再用我的名字。可是,14年后也就是2015年2月份,我去申请公租房时才知道我和王建设共同有一套房子。不能再申请公租房了。我当时就懵了,后来想想,14年前他们说不用我名字是骗我的,他们仍然用了我的名字,并公然把我填写成王建设的配偶。此事一出,我多方咨询,结果是有关国家政策不可逆转,并且我将终生不能再申请公租房。这时,我感到生活没了希望,哭了一星期没起床。”
刘景兰说,她是1958年出生的人,到35岁那年,单位倒闭,生活无着落。同年12月,她第一次结婚,但很快离婚,至今一个人生活,非常困难。刘景兰说自己没有住处,生活困难,想申请公租房,没想到稀里糊涂当了别人配偶,名下有房。
发现此事后,双方曾多次协商。“他们哄着我,让我同意把房子过户给王建设的女儿。然后他们同意这套房子留一间让我住。过户完成后,我一天也没住上。”6月17日上午,刘景兰哭着拿出一份协议书。协议上写着:金城街公安小区13号楼1单元4楼西户套房因历史原因,该房产档案中注有乙方姓名,但该房实际与乙方并无关系,并且该房购房款项全部由甲方承担出资购买。在乙方同意并且将金城街公安小区13号楼1单元4楼西户套房房产办理完过户手续后,乙方可在确实无房居住之时需要提前30天告知甲方,甲方向乙方提供金城街公安小区13号楼1单元4楼西户套房其中一间供乙方免费居住,居住时长以乙方意愿为准。
当事民警:不知道谁办的手续,已走法律程序
在刘景兰提供的一份《出售公有住房登记表》上,购房人姓名:王建设,工作单位:市公安局。配偶姓名:刘景兰。并附有刘景兰的身份证号。
6月17日接近中午时,记者联系王建设。王建设称,自己根本不知道这种情况,当时购房也不是自己办的手续。如今,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,现在与刘景兰没有啥关系了。王建设说,目前,此事已经走法律程序,希望法院会公正处理。
郑州市交警四大队办公室一名民警称,王建设确实在交警四大队工作,现为普通民警。交警四大队对此事略有了解,但此事系王建设个人私事,四大队不便过多过问。
刘景兰说,她已就此事提起诉讼,希望法院给一个公正的判决。
责任编辑: zhangyunxi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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